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免考条件: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每人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6、7月份,分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三步才能报名成功参加考试。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为通常为9月份。
考试管理办法:
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连续两年滚动有效;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注册管理办法:
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并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和考试。